(根據2021年2月5日《關于發布<大連商品交易所境外特殊參與者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則修正案的通知》(大商所發〔2021〕73 號)修訂,修訂部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一條 為規范期貨交易行為,保護期貨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正常秩序,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規則》、《大連商品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和《大連商品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交易所對期貨交易進行監控,發現期貨交易出現異常情形的,有權對相關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參與者、境外中介機構、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采取相應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措施。
第三條 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境外中介機構應當切實履行客戶交易行為管理職責,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制止客戶的異常交易行為,不得縱容、誘導、慫恿、支持客戶進行異常交易。
第四條 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和客戶參與期貨交易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規定,接受交易所監管,自覺規范交易行為??蛻暨€應接受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境外中介機構對其交易行為的合法合規性管理。
第五條 使用程序化交易應當事先向交易所備案。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和客戶采取程序化交易方式下達交易指令,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相關限制性措施。
程序化交易是指由計算機按照事先設定的具有行情分析、風險管理等功能的交易模型,自動下達交易信號或者報單指令的交易方式。
第六條 期貨交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異常交易行為:
?。ㄒ唬┮宰约簽榻灰讓ο?,多次進行自買自賣;
?。ǘ┙灰姿J定的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組內發生的多次互為對手方的交易;
?。ㄈ╊l繁報撤單行為;
?。ㄋ模┐箢~報撤單行為;
?。ㄎ澹┙灰姿J定的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組合并持倉超過交易所持倉限額規定;
?。┩ㄟ^計算機程序自動批量下單、快速下單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ㄆ撸┙灰姿J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境外中介機構應當密切關注客戶的交易行為,積極防范客戶在交易中可能出現的異常交易行為,引導客戶理性、合規參與期貨交易。
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境外中介機構發現客戶在期貨交易過程中出現本辦法第六條所列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提醒、勸阻和制止,并及時向期貨公司會員、交易所報告。
第八條 客戶出現本辦法第六條所列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經勸阻、制止無效的,期貨公司會員可以采取提高交易保證金、限制開倉、強行平倉等措施。
第九條 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或客戶出現本辦法第六條所列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交易所可以采取電話提示、要求報告情況、要求提交書面承諾、列入重點監管名單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交易所可以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則的規定采取強行平倉、限制開倉等監管措施;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交易所可以提請中國證監會進行立案調查。
第十條 交易所對存在異常交易行為的客戶采取有關監管措施或者做出相關書面決定的,通過客戶所在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向客戶發出。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應當及時與相關客戶取得聯系,告知交易所的相關監管信息和書面決定,保留有關證據,并采取有效措施,規范客戶交易行為。涉及境外中介機構的,境外中介機構應當協助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及時與相關客戶取得聯系,告知交易所的相關監管信息和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 期貨公司會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責令其整改,并按照《大連商品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則的規定,采取相應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措施,可同時向中國證監會提請分類監管扣分。
?。ㄒ唬┪醇皶r、準確地向客戶傳達、送達交易所有關監管信息或者書面決定;
?。ǘ┪床扇∮行Т胧┲浦箍蛻舢惓=灰仔袨?;
?。ㄈ┪窗凑战灰姿蟊M責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協助調查或者存在故意拖延、隱瞞和遺漏等行為;
?。ㄋ模┛v容、誘導、慫恿、支持客戶進行異常交易;
?。ㄎ澹┙灰姿J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異常交易行為的認定標準及處理程序,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交易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